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西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内容,小编在这里做了整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西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信息,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35所院校2020考研法律硕士接收调剂信息汇总
2020考研国家线已经公布,部分院校已经陆续公布2020年考研调剂信息,报考法律硕士的同学们,如果你准备走调剂,本文考研君整理了“35所院校2020考研法律硕士接收调剂信息汇总”文章,一起来看看吧。
2020全国法律硕士调剂院校汇总正在更新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湖南省委党校,
河北科技大学,
青岛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
湖南科技大学,
赣南师范大学,
上海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河北科技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燕山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
山东大学,
西华大学,
中原工学院,
湖南工商大学,
陕西理工大学,
南华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安庆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四川轻化工大学,
西安工程大学 汕头大学 ,
广西民族大学,
西南石油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一、上海师范大学
调剂要求:
(1)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历届本科毕业生;
(2)凡报考法律硕士(
法学)专业或法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本科必须是法学专业)的考生,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如有意愿,可申请调剂到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
凡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考生,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如有意愿,可申请调剂到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
二、上海海事大学
调剂要求:
调剂原则上在同一一级学科内进行。学术型学位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不可以调剂到学术型学位。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同或初试专业不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结合
英语水平、数学成绩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江西理工大学
调剂要求:
1.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或法硕联考。
2.必须符合《江西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3.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地区复试控制线以及我校各培养单位(学院)确定的调入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包含单科和总分)。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要求:
(1) 调入需要考数学的专业,考生初试则需要考数学(特殊专业除外)。
(2)考英语一(科目代码201)考生可调入考英语二(科目代码204)专业,反之不行。
6.调入专业考试科目数应与调出专业考试科目数一致。即:考试科目为3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3科的专业,考试科目为4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4科的专业。
7. 我校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考生调剂。
四、湖南省委党校
调剂专业: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
035200
社会工作
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2.专业相同。
其他注意事项:
复试内容见我校校园网登载的《中共湖南省委党校2019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共湖南省委党校2019年社会工作硕士 (MSW)招生简章》。欢迎全国各地的优秀考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五、河北科技大学
调剂公告:
文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社会学三个专业都有部分调剂名额。欢迎各位考生申请调剂。有意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可填写预调剂申请表进行预调剂报名,待调剂官网开通后,在调剂官网申请调剂我校。
特别明确事项:
1、只进行预约登记而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官网申请的考生,调剂无效。
2、该公告内容如有与上级文件、学校政策不符之处,以上级文件要求和学校政策为准。
3、调剂考生初试外语科目应为“英语”。
4、同等条件下,我院将给予提交预调剂申请表的考生(相比未事先申请预调剂的考生)优先参加复试的机会;但我院接收预调剂申请不作为准予考生参加复试的承诺。
5、最终接收调剂专业名额及考试分数要求以学校官网公布信息为准。
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线(以下简称国家线)。2019年国家复试分数线未下达之前,可参照国家2018年复试分数线申请预调剂。
2、调剂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应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包括法学或符合要求的其他专业(如
知识产权);已取得法律硕士(法学)联考成绩或者法学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入学考试成绩。
3、调剂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即本科专业不得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已取得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成绩。
4、调剂社会学专业的考生,本科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统考科目相同,业务课相同或相近。我校社会学专业考试科目为:《社会学原理》《社会学研究方法》。

考上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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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招生网

江西理工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春风招生网(https://www.cfsbc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江西理工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江西理工大学全日制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江西理工大学。
第三条学校代码:10407。
第四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研究生(博士、硕士)、普通本科。
第六条校址及办学地点:
1.赣州校区:红旗校区,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
黄金校区,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
新校区,江西省赣州市唐凤大道。
2.南昌校区: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双港东大街1180号。
第二章颁发学历证书的名称和证书种类
第七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招生计划数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九条按教育部要求,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遵循按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录取的原则。
第四章招生科类及条件
第十条我校面向全国31省(区、市,以下简称省)招收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的普通文理类、艺术类及体育类考生,并且招收港澳台和华侨学生。
第十一条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对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可计入成绩总分的加分,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十三条英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
日语、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外语限考英语;南昌校区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其他专业报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普通文理类录取:为限度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我校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对同分进档考生按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文科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科和不分文理依次按数、语、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艺术类(
美术)专业考生,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所在省统(联)考成绩,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体育类专业录取: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专项计划录取:国家专项面向江西省2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定向招生,与统招专业同批次录取;地方专项面向江西省农村定向招生,与统招专业同批次录取;苏区专项面向江西省54个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县招生,与统招专业同批次录取。
第十九条录取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录取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但可在入学第二学期时,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可申请调整专业,也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位)。
第二十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只按考生志愿录取,不列入专业调剂范围。中外合作办学、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和
软件工程等专业只在本类别专业范围内调剂。
第二十一条结合“稀土领域一流学科”建设目标,为国家稀土强国战略输送高素质稀土人才,学校特设立稀土学院创新拔尖人才实验班,在相关专业的本科新生中择优选拔。
第二十二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采矿工程和
矿物加工工程2个专业执行矿业大类招生大类培养。
地质工程、
安全工程和
环境工程3个专业执行专业招生大类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资源与环境类”。
第二十四条
冶金工程、
金属材料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应用化学、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6个专业执行专业招生大类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冶金材料与化工类”。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执行大专业招生,分方向培养,方向包含材料科学与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物理)和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化学)。
第二十五条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2个专业执行土木大类招生大类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土木类”,其中土木工程专业又分三个专业方向,专业方向包含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和土木工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和
建筑学2个专业执行专业招生大类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建筑类”。
数字媒体艺术、
环境设计和
产品设计3个专业执行设计学大类招生大类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设计学类”。
第二十七条
机械工程、
车辆工程和
智能制造工程执行专业招生大类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机电类”。其中机械工程执行大专业招生,分方向培养,方向包含机械工程(矿冶装备及智能化)、机械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和机械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第二十八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电子科学与技术、
智能科学与技术4个专业执行专业招生大类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电子电气与控制类”。
第二十九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
信息安全2个专业执行计算机大类招生分专业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计算机类”;
人工智能和
电子信息工程2个专业执行电子信息大类招生分专业培养,该大类平台为“电子信息类”,其中电子
信息工程包含以下三个专业方向:电子信息工程(智能电子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与
通信工程)和电子信息工程(光电信息工程)。
第三十条
金融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2个专业执行专业招生大类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经济类”。
会计学和
工商管理2个专业执行专业招生大类培养,该大类培养平台为“管理类”,其中工商管理专业又分2个专业方向,专业方向包含工商管理(
电子商务管理)和工商管理(产业+管理)。
第三十一条“设计学类”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分流;“资源与环境类”、“土木类”、“建筑类”、“机电类”、“经济类”和“管理类”从第四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分流;“冶金材料与化工类”和“计算机类”从第五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分流。土木工程、机械工程和材料科学与工程3个专业分从第四学期开始进行专业方向分流。专业分流结束后,按照所选择专业或专业方向进行专业培养。
第七章奖学金与助学金
第三十二条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章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本科学费:一般文科专业4660元/年,理工科专业4940元/年或5220元/年;其中,
汉语国际教育4380元/年、建筑学7200元/年、艺术类专业9600元/年、软件工程10000元/年、采矿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4000元/年、电子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4000元/年。
第三十四条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900元/年或1000元/年。
第三十五条以上收费标准最终以上级下达的文件为准。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定后,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三十七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章联系方式
1.赣州校区
电话:0797-8312508、8312088(兼传真)
电子信箱:07978312088@vip.163.com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址: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红旗大道86号
邮编:341000
2.南昌校区
电话:0791-83858359、83882886(兼传真)
电子信箱:jxustnczb@163.com
南昌校区招生信息网址: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双港东大街1180号
邮编:33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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