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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高考选科政策解读 高三必看:湖北省【医学院校】最全解读

2025-03-17 09:56:37 | 春风招生网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十堰市高考选科政策解读 高三必看:湖北省【医学院校】最全解读相关的问题,今天,春风招生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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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高考选科政策解读 高三必看:湖北省【医学院校】最全解读

高三必看:湖北省【医学院校】最全解读

湖北省医学院校全面解读


湖北省作为教育大省,医学院校众多,适应不同分数段的需求,是高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选项。以下是对湖北省主要医学院校的详细介绍:



1.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作为顶级医学院,华科同济医学院的医学专业要求高,但师资力量雄厚,科研实力强大,就业前景广阔。"八年制"专业有临床医学(启明本硕博实验班)更具优势。




2. 武汉大学医学院


虽起步较晚,但武汉大学医学院通过与武汉大学的融合,发展迅猛,尤其在口腔和内科领域实力突出,未来潜力巨大。




3. 湖北中医药大学


湖北中医药大学是中医领域的领军者,适合对中医有兴趣或分数较低的学生,国家政策支持使其成为不错的选择。




4. 江汉大学医学院


依托武汉市的资源,江汉大学医学院拥有丰富的附属医院资源和专业认证,是武汉地区医学教育的优秀代表。




5. 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


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有良好的考研和执业医师考试通过率,临床医学专业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




6. 湖北医药学院


位于十堰市的湖北医药学院,麻醉学专业历史悠久,医学教育全面且升学率高。




7. 长江大学医学院


长江大学医学院以护理学医学影像学特色鲜明,与多家医院有合作,为学生提供良好实习机会。




8. 三峡大学医学院


三峡大学医学院拥有完善的硕士学位点,医学影像学是国家级特色专业,住院医师培训基地众多。




9. 湖北民族大学医学院


民大医学院虽位置偏远,但医学硕士点丰富,适合对地理位置要求不高的学生。




10. 湖北文理学院医学院


湖北文理学院医学院是一所地方性医学院,注重基层医疗服务培养,适合特定目标的学生。




最后,湖北科技学院湖北理工学院荆楚理工学院虽有医学专业,但没有医学硕士点,适合对学位要求较低的考生。

十堰市高考选科政策解读 高三必看:湖北省【医学院校】最全解读

汉江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汉江师范学院本、专科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719-8846011。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中文全称:汉江师范学院,英文全称:H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518,法人代表:杨鲜兰。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北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地点:校本部: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北京中路校区: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8号 。除专科新生在北京中路校区就读一年外,其他均在校本部。学校网址: ,邮政编码:442000。

第七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收费

第八条 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相关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第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专科新生入学收费项目和标准。详细收费项目和标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的体制。录取时以各生源省份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相应批次的录取分数线为录取资格线,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确定实际录取分数线。

第十一条 录取要求:我校不设置男女比例限制,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十二条 学校调档后,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相关信息(志愿、体检、政审),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因专业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排序较低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调剂,可安排至其他专业。若排序较低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取时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四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凡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文理兼招,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后,均按照其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同时兼顾教师职业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学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10余项。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并实施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为辅的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或其授权部门负责解释。

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719-8846222 8846111

2021年湖北十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春风招生网(https://www.cfsbc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1年湖北十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

县市区教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各中职学校、城区各初中:

现将《2021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十堰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5日

2021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十堰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21年中考并具有国网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3+2”学校(专业)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21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及计划类型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

2021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总计划为3818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22840人(招生学校和分校计划见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15340人(招生学校和分校计划见附件2)。

(二)计划类型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指令 计划、分配生计划、特长生计划、国际班计划四种形式。

(1)指令 计划

指令 计划是市教育局下达各学校按照批次录取资格线必须完成的计划形式。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中在各县(市)招录的考生人数比例为指令 计划的20%(详细计划见附件3)。

(2)分配生计划

分配生计划是把部分优质高中一定比例的指令 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计划形式。分配生录取的范围是:中考总分在指令 计划生资格线下30分以内。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中在十堰城区的指令 计划中单列50%,根据城区各学校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人数,把招生计划分配到城区各初中学校(含郧阳区所属学校)(具体分配生计划见附件4)。

(3)特长生计划和体育竞技生计划

特长生计划是指普通高中学校招收部分在体育、音乐、美术方面有一定特长的考生的计划形式。特长生考试由招生学校自主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市招生考试院予以指导和监督,特长生计划、项目及相关工作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十堰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报名、测试工作的通知》(十招考发〔2021〕8号)。

体育竞技生是指代表十堰市参加比赛被授予国家二级运动员的,或者代表十堰市参加比赛在省运动会、省中学生运动会、省青少年年度锦标赛个人单项取得过前六名、集体项目取得过前八名的。具体体育竞技生计划、项目及相关工作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十堰市普通高中体育竞技生招生测试的通知》(十教发〔2021〕19号)。

体育竞技生和特长生必须是经过各校组织的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未参加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作为竞技生和特长生录取。

(4)国际班计划

国际班计划是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中外合作办学资格的高中学校进行招生、中外合作培养的一种计划形式。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分三种类型

(1)中职学校举办的技能高考升学教育专业计划;

(2)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联合开展的“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专业计划;

(3)中职学校举办中等职业就业教育专业计划。

三、招生范围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中指令 计划、国际班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分配生计划面向城区招生,上述三校和车城高中的体育竞技生面向全市招生。

车城高中和柳林中学特长生面向全市招生,两校指令 计划均面向主城区招生。

郧阳区一中原则上计划单列20%、郧阳区二中原则上计划单列30%面向主城区招生,未完成计划纳入郧阳区计划。

丹江口市二中面向丹江口市和武当山特区招生。

各县(市)其它普通高中面向本辖区招生。

民办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被录取到民办普通高中的学生不得转入公办普通高中就读。

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市内外招生。

十堰郧阳区外国语学校初中部今年仍然视为城区初中学校参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四、招生批次

(一)普通高中学校分为两个批次

1.第一批次

三所省级示范高中: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志愿表上顺序依次为指令 计划、分配生计划、国际班计划)。

2.第二批次

(1)提前批:体育竞技生、特长生。

(2)各县(市、区)一中:丹江口市一中、郧西县一中、竹山县一中、竹溪县一中、房县一中、郧阳区一中(面向辖区内招生)。

(3)城区二批次普通高中:车城高级中学、柳林中学、郧阳区一中(面向主城区招生)。

(4)民办高中:十堰郧阳区外国语学校、十堰京中实验学校、十堰龙门学校、十堰市龙泉黄冈学校、十堰市张湾阳光书院、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武当中学、十堰天河英才高中、竹山县南山五福堂高级中学。

(5)各县市(区)普通高中:丹江口市二中、郧西县三中、竹山县二中、竹溪县二中、房县二中、郧阳区二中。

(二)中等职业学校分为三个批次

1.第一批次:举办的技能高考升学教育专业的各中职学校;

2.第二批次:举办的“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专业的有关中职学校;

3.第三批次: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就业教育专业的各中职学校。

志愿结构及每一批次具体计划类型见附件5。

五、志愿填报

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中考考前全市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分为模拟填报(5月30日至5月31日)和正式填报(6月1日至6月3日)两个时段,志愿填报工作在6月7日前全部完成。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志愿填报工作,加强志愿填报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努力提高上线考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结果吻合率。

六、录取原则

1.2021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仍实行传统梯度志愿形式,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每一批次学校指令 计划录取时首先按照第一志愿学校排队,再按招生计划、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按计划和1:1投档比例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才录取第二志愿分数线上考生,依次类推。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中在县(市)录取的未完成计划纳入城区指令 计划。

2.城区分配生计划录取时首先按第一志愿学校排队,再按分配生计划、降分幅度和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按照降分幅度录取后仍未完成的分配生计划,在计划生源范围内,不分学校,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调档,分配生计划的录取两次调档合并后一次投档。为保证指令 计划足额完成和达到分配生条件的考生能够顺利被录取,指令 计划资格线上的考生只能按指令 计划志愿投档录取,所报分配生志愿无效。指令 计划资格线上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全而落选的不能参加分配生录取。

3.体育竞技生由招生学校专项测试后择优录取(参考身体素质及文化课成绩),文化课须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 计划分数线的50%。

车城高中招收美术特长生原则是文化课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 计划分数线的70%,专业成绩测试合格,再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收音乐类特长生原则是文化课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 计划分数线的70%,专业成绩测试合格,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收体育舞蹈类特长生的原则是文化课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 计划分数线的50%,专业成绩测试合格,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柳林中学招收特长生的原则是文化课达到普通高中第一批次指令 计划分数线的70%,专业成绩测试合格,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竞技生和特长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完成的竞技生和特长生计划将纳入指令 计划。

4.报考国际班的考生,必须填报国际班志愿,录取时按填报志愿、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上国际班费用相对较高,录取到国际班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完成的国际班计划,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考生中按分数、志愿排队依次递补,录满为止。

5.录取考生分数相同时,实行以下原则:中考成绩总分相同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优先;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时,加理综和文综成绩,分数高者优先;五科总分相同时,有特长者优先。

6.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顺序是根据志愿表上顺序,从上到下、从前往后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档录取的,一个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参加后续批次学校的录取。

七、相关要求

1.市招生考试院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审签录取结果等工作。中等职业学校招录新生按网上录取和学校报名录取两种途径进行,待新生入学后统一办理注册手续。

2.招生录取采用集中封闭网上录取的方式,各高中阶段学校只能在相应批次规定录取时间进入录取现场。为稳定招生工作秩序,及时公开招生信息,2021年继续实行“三同时”的录取工作方式,即在公布考生成绩的同时,公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第一批次三所省级示范高中的录取结果。考生中考成绩由毕业学校以中考分数条形式发给考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十堰市招生考试网查询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

3.各招生学校特别是有国际班计划的高中学校及民办高中必须提前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办学形式、收费标准明细等,提高招生录取的透明度。

4.各地要完善工作方案,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平。未经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降低录取标准招生或游离于招生录取平台之外提前报名招生。未在市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将无法取得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5.十堰户籍在外地参加中考,需回十堰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参加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后,可申请转入十堰相应等级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6.各县(市、区)招生工作方案由各地教育局制定,并于6月16日前报市招生考试院。

附件:

1.2021年十堰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2.2021年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3.2021年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中在县(市)招生计划表

4.2021年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中在十堰城区招收分配生名额表

5.2021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表 春风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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